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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签 (462/417)--援助山火灾后重建可为同一雇主工作1年


幾個月前的澳洲森林野火肆虐,

相信大家都記憶猶新,

一眼望去焦黑的枯木及土壤,

家園的毀損甚至是無數燒成碳化的動物屍體,

心裡充滿難過與不捨

現在澳洲政府宣布一項新的簽證政策,

原本持打工度假簽的包包們想申請第二年簽證需在特定地區或職業完成至少88天的工作,

想申請第三年包包們也必須再工作六個月才符合資格。

現在開放如果包包在野火災區工作,

同一僱主不再限制六個月,

可延長到12個月囉~

且原本志工服務是無法記入簽證時間內的,

為了更早能重建災區,

參與重建工作的志工們也可計算在內!

各位充滿熱情與夢想的包包們~~~

這項政策是不是很棒~

可以幫助恢復大自然,

同時也能增加留在澳洲的機會唷!

附上緊急事務大臣戴維·利特普勞德David Littleproud所說的一段話~

Emergency Management Minister David Littleproud said those coming to help from overseas would be greeted with open arms:

“They’ll come as holidaymakers but will leave as life long friends.”

對簽證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詢問GorillaEdu顧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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